他和她,明知不该相爱,却偏偏相爱。
她是别人的妻子,他是她最好的女友的男朋友。他们本来是两条永不可能
相遇的平行线。却从女友第一次介绍他们互相认识,就彼此深深迷恋。
他从未见过这样将少女的娇嫩与少妇的风情揉汇的如此完美的女人。看尽
了繁花,历经了风帆,让他同时生出要保护想拥有的欲望,她是第一个。却是
镜中的花,是隔岸的船。而她,本以为自己是死去的火山,竟有火种,在心底
深埋着,一遇上导火线,立即烧出漫天烈焰,他们的爱,是用眼神去说的,是
用最细微的动作去说的,是在最简单的对话中藏匿的,是靠心灵的震颤去体验
的,不知道什么时候生成的灵犀,说不清什么原因开始的痴迷,在人前,他们
似乎是陌生的,而午夜梦回,对方总是自己最清晰的影象。从未单独相处。从
未牵过彼此的手,最多也就是思念到疼痛的时候,打一个电话,云淡风清的几
句闲聊,用低到自己几乎也听不清的声音说声:很想念你。不是想你,想你是
情人的对白,是想念你,多了一个念字,就显的安静舒缓,平和恬淡。
转瞬三年。他和女友经过三年的平淡恋情,终于论及了婚嫁。他结婚的前
一天,她正在相邻的一个小城出差。他拨通她的手机,用不可置疑的口气说,
我要见你,不见你,我会从婚礼上消失。
见到她,已是华灯初上。第一次,他和她象一对真正的情侣那样,牵着手
在陌生的小城街头,走了半夜。他说爱看她穿那条粉红格子长裙的样子,说喜
欢她微笑的表情,说迷恋她有点暗哑的声音,说收集了她在报上发表的所有文
章。。。。原来有那么多心事要对她倾诉啊,原来这三年,在他的心里,她就
是一种隐痛,因隐而更痛。
凌晨三点,她送他去赶回家的火车。这一别就是是明日隔山岳事世两茫茫
;就是我在长江头君在长江尾;就是笙歌散后酒微醒深院月明人静;就是。。。
深夜的站台上,他殂不及防地吻住了她。
她没有拒绝,似乎在用自己的全部生命回应着他。这一吻,从细腻到激情
,从温柔到热烈,从和风细雨到狂风暴雨,这一吻短如刹那,又长如一生。这样
迷乱的一吻,黑暗的一吻,铺天盖地的一吻,从未有过的愧疚与欢乐的一吻。他
和她,似乎命定了会有着一吻,又似乎命定了只有这一吻。
然后,她从他的白色衬衣上,用牙齿咬掉了一枚纽扣----最靠近心脏的那一
枚。
就是穿着这件少了一枚纽扣的白衬衣,他娶来了自己的新妇,心里念的却是
另一个女人。
而她以一种决绝到近乎残酷的方式作了了断。放弃了得心应手的工作,放弃
了所有与他的相见,换掉了电话号和手机号,甚至,跟着外地的丈夫,辗转到了
另一个城市。
他平静的生活着,无风,无浪,无激情。原来,心真的是可以如死灰的,那
怕只痛痛快快的燃烧一次。少了纽扣的白衬衣,压在衣橱的深处,也埋藏在他记
忆的深处-----只是,所有关于她的细节,都象不知疲倦的鱼,在他灵魂的波涛里
暗涌。
在见到她,时光的筛已经漏过了十年。
那天,他下班去接幼儿园的女儿。站在学校门口的一片浓郁下,隔着汹涌的
人流,一眼就看见她步履匆匆的经过。是她,他永远也忘不了的走路姿势,他永远
也忘不了的微笑眼睛,他永远也忘不了也不想忘的女人。
三十多岁的男人了,几乎是发疯一样的,在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街道上,
狂喊]出她的名字,午夜梦回咀嚼过无数次的,她的名字。
她怔住,终于,与他对视。是微笑的,眼睛里却隐有泪光。十年,她的粉红
格子长裙换成了精练的职业装,她的眼角有了隐约的细纹,她清减了些,婉约的
女子有了最从容干练的形象。她淡淡的和他闲聊,说自己这次回乡,是为了探望
生病的姑妈,说自己事业家庭皆顺利的近况;说自己的儿子也上了小学。。。
绝口不提十年前,那段惊涛骇浪的情缘。
他恍然觉得,站在自己面前的人,其实是陌生的。
放学铃敲响了,他们云淡风清的告别,伸手与她相握的那一瞬间,他看到了
,竟怔松不能呼吸-----她的颈上,那该是白金或者钻的地方,有枚小小纽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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