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蒙·苏茜,《可爱的骨头》故事主人翁。(我坚持这是故事并非小说,尽管这是小说,这又有什么不同呢?杜撰并非好过平铺直叙。坚持都是需要原因的。) “我姓沙蒙,听起来就像‘三文鱼’,名叫苏茜。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六日,我被谋害时不过十四岁。七十年代报上刊登的失踪女孩照片,大部分看起来都和我一个模样:白种女孩、灰褐色头发。在那个年代,各种种族及不同性别的小孩照片,还没有出现在牛奶盒或是每天的邮递广告上;在那个年代,大家还想不到会发生小孩遭到谋杀之类的事情。”这仅仅是开端!听出语气了没?我不难过。
这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事的(死人在云端或者天堂,我看得见什么,你们看不见什么)。苏茜死时14岁,没有多大,并不可惜,只是死时那刹失去了知觉,可是不痛。我不痛苦,痛苦是生者的:妹妹琳茜、小弟巴克利、爸爸妈妈! 这是唯一一本我不需看完仅仅是目睹些许情节便眼圈红了,鼻头酸了,却又只是让眼泪噙在泪腺里的故事。我如此珍而重之地放在枕头旁。书面有颗吊坠,晶莹剔透不似眼泪,天蓝色的背景封底,上面蓝天、下面蓝海,氤氲着美国式的村庄。可爱的骨头(THE LOVELY BONES ),难言情节甚至是结果!细细品味字里行间,能得到什么不能得到什么不再重要,有的只是感动,并不刻意煽情,相信都是看了便喜欢了的。流水般的绵长,爱不释手,放不下的是亲情,是懵懂后长大后的爱情,是一目了然于胸的友情。放不下,不痛苦,总有时间抹不去的美好,尽管很难经过!有什么呢?深刻的是过去了的。死亡不是终结,只是生者闻不到死者的味道、死者却能更为贴近地知道你好不好的过程!宁愿相信一切太过于美好。什么人都是什么人的什么。 整天以泪洗面是沉痛,整天笑脸相迎是悲痛。更为煎熬的是生者,便觉一丝内疚吧,还记得就是一切还好,能够藏着掖着,那么遗忘即是多余!接受是个过程,好比空间里少了个息息相关的人。慢慢习惯她的不在,痛苦也只是暂时的,时间并不仅仅代表遗忘,抹不去的是深刻!亲情是血浓于水的执着。
苏茜告诉了答案,虽然懵懂难以回应。因为喜欢便有了从容,无从选择是因为还喜欢,言语弥补不了残缺,不完整才能更为珍惜所拥有的。爱情没有想象中完满,友情没有预料中的完善!可是甘之若饴,亲情却因为一直都在,忽略到不算。还好,苏茜告诉你,亲情是流水般绵长、落化般自然。怎么告诉你们情节有多感动,沙蒙·苏茜,巴克利、琳茜的大姐,爸爸、妈妈的女儿,外婆的孙女!就是这样!妈妈站在苏茜的房门前,轻轻地说:“苏茜,妈妈的女儿,我爱你!”苏茜在妈妈的身后哭了。她一直都在,原来等待的就是妈妈的爱!她的死,家庭分裂,她的死,家庭复合。没有罅隙,我们都很好。“苏茜,你好吗?”
大半都是很久以前写的了,重抄过来只是觉得这些跟现在要写的有相合。你以为我想起了谁?那些不能言语的疤一个一个连成了串。每次想起都会透不过气来。
那些都是负累,可是没有这些我怕我会忘记。如果我们都不去刻意想起,我知道另外的人会忘记的。原来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是那个人。我们不说我们不问,我们都明白,越是隐忍越是哭也哭不出来。
上次,欢哥提起她的时候还是一脸的自得,那是多久了,几个星期吧。上次,飞哥说欢哥的女朋友死了,我以为是没有反应,后来才明白是麻木了,我说我知道了,可我知道什么?你会麻木不表示你不会难过,后来她们说不在就不在了。就像阵风,原来只是吹过不是停留。那个女孩曾对我说,我答应你,到时候我们一起去看海。当时她还没见过我,后来她一直也没有见过我。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像唐琪说的那样,说走了就走了。我也不知道不去忘记是不是好过那束苍白的百合花。那些都是回忆里的事了,我未曾见过她,她更不曾见过我,只是知道我们是谁。我说。这样会更好吧,就当是空气里有人住在那里。
我们看不见、我们听不到她们看得见听得到,可是很安静。我真的不知道要怎样写下去,斟字酌句都是虚伪矫饰。我们的哀伤更是低过粪土。是因为我们还活着于是我们很坦然地说我们不要忘记我们要好好爱惜。
没有人愿意爱的人转眼就不见。欢哥说了什么我都忘了,欲哭无泪是因为那种小心翼翼不去触碰的痛楚。可是我在说什么,你们知道吗?我没有见过她,那个爱着欢哥的女孩。那张照片定格的那瞬,我只是看见了那一秒,然后呢?精雕细琢的不是感情,是自我的塑像。我是说,如果不能忘记那就不要忘记。欢哥,我们不知道是怎么了,可是我们是兄弟。一世人,两兄弟。没有什么是不能分担的。
“石头与骨头;
冰雪与霜冻;
种子、豆豆、小蝌蚪;
小径、树枝、微风轻轻吹拂;
我们都知道爸爸想念谁!
他想念两个小女儿,
是啊,两个小女儿,
小女孩知道她们在哪儿,
你知道吗?
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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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想如果我一点都不出声,说不定听得到你说话;
如果我不动弹,说不定你就会回来。
你离开了以后,我又重新爱上了你, 我的海眼姑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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